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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坡头检察院打好案件受理“组合拳”
2024-12-04    来源:宁夏法治报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2024-12-04

  今年以来,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》,积极发挥案件管理中枢作用,把检察业务管理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、各环节,受案时严格把关、规范填录、协调配合,不断加强受案审查工作,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。

  在案件受理过程中,严格按照受案标准,重点审查案件管辖权、案件是否超期、嫌疑人是否在案、案件材料是否齐备、移送物品清单是否单物相符、强制措施手续是否齐全、侦查卷宗装订是否规范等,确保每一起案件符合受理要求。对符合受理标准的,坚持当日受理、当日录入、当日移送,完整、准确录入案件信息,确保案件高效流转。对不符合受理标准的,一律不予受理,并要求侦查机关及时补充材料。

  对统一受理的案件,除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外,一律采取“随机分案为主、指定分案为辅”的方式分配给检察官,确保分案工作公开、透明、有序运行。对已经确定检察官的案件,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,因特殊事由确需变更的,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后执行变更,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、人情案,为案件公正办理奠定基础。

  加强内外部沟通,对移送过程中管辖权有争议的案件,及时与业务部门沟通确定是否受理,确保受案质量。对公安机关文书制作不规范及涉案财物封装、标签、移送不符合要求等细节问题,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,提出意见建议,防止不符合受理标准的案件进入检察环节,助推案件质量提升。


【编辑】:赵怡舒
【来源】:宁夏法治报